国际讲座 | 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两次修正的学术历程

发布者:李静时间:2026-04-08浏览次数:29

讲座标题

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两次修正的学术历程


讲座时间

2026年4月11日(周六)

10:00 - 11:30


讲座地点

人文社科综合楼 1307


主持人

李翰林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医学人文学系特聘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


评议人

卞绍斌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哲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讲座摘要

     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被公认为现代政治哲学领域最杰出的著作之一。在该书中,罗尔斯论证了一个他称之为“良序社会”,亦即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符合他所称的“作为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然而,在《正义论》出版十五年后,罗尔斯重新将“作为公平的正义”界定为一种“政治性观念”。这一重新界定伴随着对“良序社会”概念的修正。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罗尔斯坚持认为此类社会的成员将在单一的政治性观念上达成共识。但在其学术生涯的晚期,罗尔斯对其“良序社会”的理念作出了第二次修正,承认该社会将呈现出“正义多元主义”的特征。这一让步引发了一系列罗尔斯本人未曾提出或解答的重要问题,而他对这些问题的回避使其理论面临诸多有力的批评。在本次讲座中,韦特曼教授将追溯罗尔斯的两次理论修正与其对正义社会稳定性解释的演变之间的关联,并提出一种关于稳定性的新解释,以使罗尔斯主义理论能够有效回应上述批评。